400-025-7686

2024 备考CPA

新闻资讯

干货 | 企业合并相关知识点

谦达CPA|2024-07-14 10:00:00

 

企业合并相关内容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主体)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被购买的资产或资产负债组合要构成“业务”。

2. 交易发生前后,对标的业务的控制权发生转移。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1.控股合并:A+B=A+B(A、B法人资格同时存续,但A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B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B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

2. 吸收合并:A+B=A(A法人资格存续,B法人资格被注销)。

3. 新设合并:A+B=C(A、B 法人资格同时被注销,合并设立新的法人C)。

 

三、业务的判断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目的在于为投资者提供股利、降低成本或带来其他经济利益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该组合才构成业务。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是否有实际产出并不是判断其构成业务的必要条件。

集中度测试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可以选择采用的一种简化判断方式。在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且购买方无须按照上述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进行判断;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购买方仍应按照上述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的规定进行。

 

四、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包含两个核心要素:

1.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2. 该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通常指1年以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发生的当期期末,因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企业合并成本只能暂时确定的,购买方应当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为在购买日确认和计量。

 

 

 

谦达教育
扫描二维码获取更多财经信息
CPA/初级会计师考证

 


文章部分文字整理于网络,如有不妥,请后台联系删除。

 

联系我们

学习热线: 400-025-7686

邮箱:contact@qianda.cn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13-2021 南京谦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025-85351985 南京市栖霞区齐民西路仙林智谷3A栋8层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21036652号-2

联系我们

学习热线:

400-025-7686

邮箱:contact@qianda.cn